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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承担防震减灾法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负责全省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交流等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全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

3.组织拟订全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地震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5.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

6.组织防震减灾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7.负责防震减灾法治监督工作。

8.承担河北省地震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10.负责拟订全省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指导地震科学研究,健全地震科技创新机制。

12.组织指导地震科技基础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地震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成果推广及地震科技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13.负责地震科技成果奖励的推荐、评审,负责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管理,组织指导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

14.负责地震科技保密管理工作,指导防震减灾学术期刊,联系地震学会等学术团体。

15. 负责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16.承担河北省地震局科技委秘书处日常事务。

17.指导河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1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