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河北省地震局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河北省地震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编制印发了《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一)地震安全是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是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的源头保障和核心技术支撑。制定本《通知》,是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将风险防治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提升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水平的具体举措,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通知》旨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适应改革要求的全流程监管机制,通过统一技术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建立信用体系,实现规范监管与高效服务的统一,为在冀安评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当前我省安评工作存在部分从业单位存在的现场工作不规范、钻探工作量不足、以旧标准承揽业务等问题。本《通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旨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安评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整体质量。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六个章节、四个附件。六个章节分别是,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体系常态化信息公开公示、依法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管、严格报告质量管理、强化评价成果使用、加强社会服务和监督。四个附件分别是,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现场工作告知单(模板)、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申请表、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流程图、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流程图。
三、出台意义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以流程图的方式将安评报告评审的流程加以明确,使安评从业单位和建设单位更加直观地了解从项目中标、现场监管、现场施工、报告评审、材料归档的整个流程,有利于安评和区评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联系人:震害防御与应急处联系电话:0311-85817627
政策文件: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冀震发〔20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