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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用车租赁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 15:49:41    来源:河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河北省地震局用车租赁遴选项目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河北省地震局用车租赁

2、采购事项: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是为河北省地震局遴选出三家以上(含三家)可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含司机)的租赁公司,用于满足我局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大震应急用车等需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比选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

(3)用车范围:京津冀地区。

3、合格响应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汽车租赁相关营业范围;

(2)至少拥有5辆排量1.8L(含)~2.7L(含)且车辆价格13万~18万元越野车、3辆排量2.7L(含)~3.0L(含)且车辆价格25万元以内越野车、5辆排量1.8L(含)~3.0L(含)且车辆价格18~25万元以内轿车。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响应单位、响应单位法人或响应单位股东。(所有人为响应单位股东的,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两部分截图,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以信用中国登载信息为核查依据)。

4、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止(北京时间)

(2)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河北省地震局综合楼225室

(3)联系人:牟女士    电话:0311-85818792

(4)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响应单位、响应单位法人或响应单位股东。所有人为响应单位股东的,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两部分截图,并加盖公章);车辆保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需下载信用报告)。


授权委托书.docx


 

 

                河北省地震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