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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有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20:18:59    来源:办公室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局),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4月上旬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从业条件核查工作,共39家单位通过从业条件核查,现予公布(详见附件)。此次从业条件核查结果有效期至下年度从业条件核查结果公布日止。

河北省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结合实际,从公布的39家从业单位中自主选择从业单位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各从业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切实保证工作质量,自觉接受各级地震部门监督管理。各级地震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各从业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情况,以及现场工作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联 系 人:孙海建   0311-85817627

 

附件:2022年通过从业条件核查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名单.doc

 

 

河北省地震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