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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24 11:13:55    来源: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确保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重大法治建设问题。2021年3月19日,戴泊生局长在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对强化防震减灾执法监管,提高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行了全面部署。2021年5月,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三是主要负责人多次向省领导汇报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河北省地震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四是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到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的必要内容。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三是2021年12月4日,在我局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上,主要负责人亲自领誓,并要求宣誓人员铭记誓词、不忘初心使命、勤勉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四是举办处级干部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认真学习行政执法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防震减灾行业法律知识,提升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做好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查找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为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购买配发了《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地震行政执法指南》等学习资料,方便大家学习研究。二是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视频参加中国地震局震苑大讲堂活动,听取知名专家法治讲座。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视频,以案说法,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法规处多次参与指导业务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五是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按照“放管服”要求,及时更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一是依托局政策研究平台,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预警预报等领域的法治理论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编辑成册,供有关部门学习参考,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报道。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科学编制《河北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经省长专题会审议通过,由我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明确了“十四五”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二是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扎实做好当前抗震救灾业务支撑进一步加强全国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应急准备工作,妥善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完成国家预警工程“百日攻坚”和京津冀地区地震预警“先行先试”工作任务。四是扎实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滦州市、平山县和涞水县3个国家试点县普查任务,并启动全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为震后应急指挥和救灾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五是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20项,总面积558.32平方千米,政府总投资2987.9万元。六是推动京津冀地区地震灾害防范联防联控,扎实做好京津冀地区大震情景构建试点工作。七是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7·28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周等重点时段,通过媒体访谈、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覆盖近千万人次,全面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协助中国地震局在唐山举办第二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大会。

(二)全面推行清单制度

一是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防震减灾“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二是按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完成公共服务实施要素清单编制及录入工作。三是动态调整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并及时对外公布。四是完成《河北省地震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施情况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完善,推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规范化。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制度细化标准,在《区评工作大纲》基础上,结合河北实际,编制印发《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对各项技术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二是全面推进区评工作,会同省政务办、省住建厅等部门持续推进区评试点工作,邢台市全域经济园区均已开展区评工作,石家庄、邯郸等地也在陆续推进全域经济园区区评工作。三是提升技术审查水平,完成2轮次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增补调整工作,增补专家62人,专家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技术审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幅提升。四是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依托河北省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了区评技术服务标准统一,构建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大幅提升技术审查工作效率。五是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落地落实,在《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活断层探测、活断层避让等内容。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按照国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新增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配备执法装备和执法服装,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名录,指导市县地震部门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防震减灾执法力量。二是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组织开展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地震台网运行执法检查、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条件执法检查等,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推进常态化规范化监管,组织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检查,与住建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对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积极推动《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出台,《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认真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三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配套的技术标准建设,编制完成《河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同时“地震预警信号要求”列入2022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认真践行《河北省地震局工作规则》,由法制工作部门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明确重要工作事项应当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地震预警信息发布、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等有关标准的研究工作中多次召开论证会,公开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技术要求和指标。作为地震行业管理部门,始终注意发挥专家的把关作用,组建了地震活断层、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专家数据库。三是利用局门户网站、微博、官方公众号,及时和社会公众、行业志愿者进行互动交流,听取社会意见反馈,认真研究,加强整改,提升工作质量。四是聘请知名律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我局提供连续、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21年经申请设立公职律师一名。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河北省地震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河北省地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地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结合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要点,细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执法检查流程和内容,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监管效能。三是结合执法实际,动态调整了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开。四是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情况,对我局所涉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主管部门报送了清理建议。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参加完成了通用法律和专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编制《河北省地震局北京冬奥会安全保障专项地震应急响应预案》,修订《河北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预案》,印发《河北省地震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急响应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做好京津冀地区地震灾害防范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工作,制定《京津冀地震部门地震应急响应专项预案》,开展京津冀地震现场演练,完善应急指挥综合协调机制。三是印发《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服务响应等级(暂行)》和《震后12小时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行动清单》,落实分级应急响应要求,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妥善应对地震事件37次,先后在6月份张家口、承德、唐山地区和11月份秦皇岛、邢台地区多次发生有感地震后,第一时间发布震情信息,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对策建议,加强舆论引导,澄清地震谣言,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五是在晋冀蒙交界地区、雄安新区、张家口地区等开展加密观测,提升重点地区监测能力,其中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到1.5级。多次与省冬奥办和张家口市政府对接,联合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地震安保工作,联合开展冬奥保障地震应急演练2次。六是加强地震预警信息产出和发布管理,打通了网络电视(IPTV)、有线电视、“大喇叭”等多种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并在今年4月16日唐山滦州市4.3级地震、7月15日邢台宁晋县3.7级地震等地震中通过实战检验。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地震局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细则》《河北省地震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局长接待日制度职工代表座谈会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努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依法化解纠纷。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法规处为我局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构,具有公职律师一名。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河北省防震减灾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履行相应职责,自觉落实主要负责人行政诉讼中积极出庭应诉的规定。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做好全民普法

一是按照《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地震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二是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国际减灾日等特殊时段,充分结合科普活动,制定防震减灾法治宣传计划,开展防震减灾法治知识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三是持续推动防震减灾法治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提升防震减灾各有关部门的依法协作水平,提升重点人群的防震减灾法治水平。四是重点做好“12.4”宪法日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宣讲宪法等法律知识。五是充分利用《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公布实施的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解地震预警法律规定和科普知识,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编制我局廉政勤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和中心站,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任务清单,修订《河北省地震局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两为主一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局监督体系,压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效果。二是协助省应急厅完成政协委员提出的“全面提升河北应急能力,推进我省韧性城市建设的建议”提案。三是根据机关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相应处室和人员,形成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特别是执法部门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情况,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受理处理投诉举报,通过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建议,完善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加强日常监督工作。三是执法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执法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进行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