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工作,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体系建设,管理探查、区划、评估业务工作。
2.组织拟定全省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及成果应用。
3.组织开展场地条件调查、承灾体调查。
4.组织开展全省地震危险性区划、地震灾害风险区划。
5.组织开展全省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地震灾害影响评估。
6.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7.管理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推广抗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8.指导地震安全专项规划、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9.参与地震灾害保险管理,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建设。
10.组织编制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省地震系统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11.组织开展全省地震系统应急检查、应急响应工作。
12.负责地震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13.承担河北省地震局作为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14.管理地震现场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烈度评定等地震现场工作。
15.组织参与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16.指导河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河北省工程地震勘察研究院)地震灾害防御业务工作;
17.指导河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响应等业务工作。
18.指导雄安新区震灾预防中心地震灾害防御、雄安新区地震安全专项规划落实工作。
1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