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地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利益的;
(二)涉及严重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
(三)行政处罚在3万元以上的;
(四)涉及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五)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六)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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